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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3﹞26号)文件精神,我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拟录用体检人员。现将体检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拟录用体检人员名单:
报名科室 | 考核排名 | 姓名 |
临床科室1 | 1 | 刘现忠 |
临床科室1 | 2 | 李亮亮 |
临床科室1 | 3 | 江春玲 |
临床科室3 | 1 | 孙安琪 |
临床科室3 | 2 | 陈逗逗 |
临床科室3 | 2 | 潘雪 |
临床科室3 | 4 | 孙学娇 |
临床科室4 | 1 | 王仕琛 |
病理科 | 1 | 梅佳 |
二、体检时间:2023年9月14日上午8:00开始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当天空腹,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医院组织人事科签到。(钟阜路1-1号)
2、考生为2023年毕业生者请带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证明)原件上交。
3、请自带体检费约710元,来院适应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报销。因个人身体原因未予录用或个别体检项目不合格需复查者,费用自行承担。
4、如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请提前联系组织人事科(025-83626256),医院将另行安排时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南京市第二医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