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雨小宣 雨花台区法院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若干名。聘用制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岗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方式。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聘用制法官助理若干名;
2.行政辅助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1、聘用制法官助理
从事审判执行事务性工作,主要协助法官进行起草文书、组织质证、调查取证、调研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行政辅助人员:
从事法院政工辅助性工作,主要协助起草政工类综合文稿以及部门交办的其他综合管理类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
(4)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情形;
(5)无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
(6)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活动等情形;
(7)无其他不宜在人民法院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2.聘用制法官助理资格条件:
(1)年龄28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3.行政辅助人员资格条件:
(1)年龄28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为法律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类、思想政治类;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4)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吃苦耐劳,作风正派。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和初审
网上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8月22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317132188@qq.com(邮件名称:岗位+姓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根据招聘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报考人员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方可参加笔试。
2、笔试
按照岗位要求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①居民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验证,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4、组织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通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视情况递补。体检合格的,按程序确定为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
由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招聘资格。
(五)、签订聘用合同
通过录用审核,并经体检合格的录用人选,根据法院要求提交个人相关政审材料,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
(六)、工资待遇及其他
聘用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待遇面议。
(七)、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本院督察室监督下,接受社会监督。
招录咨询电话
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025-83529646
联系人:任超
原标题:《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聘用:法官助理、行政辅助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