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7日至5月11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celecc@qq.com。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完整的《南京市江宁区投资建设代办服务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下载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获奖证书及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各项材料等,以上证件及材料(含《报名表》)均需提交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初审通过后,请于5月16日之前(工作日)将报名材料原件送至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c区505室)复审,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结果将于综合考评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具体名单将在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在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江宁区行政审批局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根据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综合考评。
招聘单位组建专家组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