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爱公安事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纪律观念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见职位计划简表;
4、报考勤务辅警岗位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文职辅警岗位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特殊岗位的,可适当调整);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截止报名结束之日,在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含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的情形),不满3年的;
(6)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工作人员的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
报名程序与方法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1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各岗位报名地点、联系人、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计划简表。
3、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个人征信报告(携带身份证至中国人民银行或市民之家自助打印),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符合条件的复转军人须另提供本人退伍证和复印件。本人如实填写《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报名时证件、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未如期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考试
(一)应聘勤务辅警的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1、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2、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项目有三项: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3.4秒;1000米跑,标准为≤4分35秒;纵跳摸高,标准为≥265厘米。4、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三项内容必须都达标,在达标的人员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换算为对应的百分制成绩测算,满分为100分。温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为确保自身安全,慎重报考。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而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文职辅警的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考试。1、笔试科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没有任何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也没有任何题库,不办培训班。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面试
面试条件: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体能测试、笔试)由高到低按照不小于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总成绩计算方法:
勤务辅警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体能测评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文职辅警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