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江宁事招公告(R)2号)的有关规定,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4日上午7:30
地点:南京市江宁医院鼓山路院区(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鼓山路168号)门诊五楼体检中心
体检考察有关事项
Part.
1
体检当天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未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请在当天体检前提交给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近期已离职的可提供离职证明或解聘证明。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应及时通知招聘单位并提交放弃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Part.
2
体检费用(500元/人)由考生承担。
Part.
3
体检当日早晨请空腹,不佩戴隐形眼镜,前一晚饮食清淡,禁酒,保证睡眠充足。
Part.
4
考生孕期不宜进行胸透等检查的,本人须在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医疗机构怀孕诊断证明,经同意后,可暂缓进行。
Part.
5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派出工作人员查验考生身份和签到,并全程陪同体检。请考生按通知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到并参加体检,如无特殊理由,体检须于当日上午在指定地点完成,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体检报告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领取,考生不可自行领取。
Part.
6
体检结束后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按规定体检项目需要复查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生。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Part.
7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组织考察,具体考察时间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咨询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25-52136981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025-52191069
南京市江宁医院体检中心
025-52282364

附件: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
公开招聘卫技人员体检考察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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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6日
制作:唐依静
编辑:王栩
审核: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