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治理工作的不断推进,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退役军人充实到城管工作一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检查执法辅助队员岗位:37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纹身;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招聘人员为退役军人;
4、检查执法辅助队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7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须经学信网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不接受以下人员报名应聘: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相关信息,在幸福禄口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关注幸福禄口微信公众号查阅下载《禄口街道招聘综合行政检查执法辅助队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照《禄口街道招聘综合行政检查执法辅助队员报名表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并将《报名表》电子版、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2寸蓝底正面照片)及《报名表》打印后的完整拍照照片(《报名表》打印需本人在“本人签名”一栏手写签字)一并发送至邮箱(531831270@qq.com),邮件名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13日(报名时间以报名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江宁区禄口街道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在幸福禄口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
1、笔试。闭卷考试,考试范围为城市管理相关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笔试人员领取)。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合格线为试卷卷面成绩的50%。通过笔试的人员名单及成绩将在幸福禄口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幸福禄口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退伍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禄口街道招聘综合行政检查执法辅助队员报名表》、近期2寸免冠正面蓝底证件照片1张、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政审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将在幸福禄口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3、面试。笔试合格者且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与岗位的匹配性。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4、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幸福禄口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体检由禄口街道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报考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幸福禄口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无异议人员安排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待遇每月3000元(不享受其他福利及经济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满,经街道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综合考评合格后正式聘用,年综合收入按照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部门自用人员待遇发放。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清退,并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招聘咨询、监督
1、报考咨询电话:025-52777101(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
2、监督举报电话:025-52773751(组织办)、52770957(纪检办)。
报考期间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幸福禄口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相关信息。
本次招聘由江宁区禄口街道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附:
《禄口街道招聘综合行政检查执法辅助队员报名表》
扫码下载
编辑:陆欣
审核:周钰
发布:陆欣
扫码关注
幸福禄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