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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安厅2023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雇员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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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公安厅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江苏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6名、雇员4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35周岁(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辅警岗位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雇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雇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辅警或雇员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江苏省公安厅公开招聘辅警、雇员岗位一览表》。     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由江苏省公安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辅警试用期6个月,雇员试用期2个月。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6日17:00,应聘人员通过岗位指定的报名邮箱投递报名表(详见应聘报名表)。报名咨询及投诉电话:025-83524165、414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省公安厅组织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和考试环节。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根据通知,携带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参加考试。考试形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其中,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与运维(Ⅱ岗)、警务宣传(Ⅰ岗)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三)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情况,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生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择优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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