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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1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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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2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网(http://www.njspkqzxyy.com/)、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网(http://www.njpkzyy.com/)、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shro.com/)上同时发布,具体岗位信息、人数及任职要求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7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2023年5月1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 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5月17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岗位信息表》中的应届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应届生岗位。

以上应聘面向应届生岗位的人员报名时均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应届生或社会人员的岗位。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应聘面向应届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的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是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三证之一即可。提供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至5月23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用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在线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微信搜索公众号“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并关注,点击“公开招聘”图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点击“招聘岗位”找到所报考的项目进行报名,然后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所有招聘环节均可在“我的招聘”中进行查询(报名初审结果、笔试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等)。

3.应聘人员在线规范填写基础资料、上传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头像上传:必须上传二寸免冠照片;

(2)毕业证书栏:毕业证书电子照片;

(3)其他证书及材料栏:

a)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片;

b)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

c)《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最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d)应聘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电子照片;

e)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电子照片(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要与岗位要求匹配)。

4.报名注意事项:

(1)使用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

(2)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在“我的招聘”栏实时自查报名状态及审核状态,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特别提醒:

(1)报名时间以在线提交报名时间为准。

(2)请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仔细检查预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名填写手机号码错误或者电话不通等问题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二)线上资格初审

1.线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至2023年5月24日16:00。

2.对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线上初步审核,线上初审合格者列入笔试人员名单。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开招聘”菜单栏下的“我的招聘”栏实时自查报名状态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机构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相关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5.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6.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7.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5月26日9:00~16: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8.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我的招聘”栏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单位将同步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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