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高淳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njgc.gov.cn/)和皖南医学院就业信息网(http://www.wnmc.edu.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招聘条件
1、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2020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16:00。网上报名者须下载并如实填写《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报名邮箱(邮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并于工作时间内致电予以确认,办理预报名手续。报名邮箱为:957535636@qq.com,联系电话:025-57311235。
网上预报名者初审通过后必须于12月26日9:30—17:00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确认,复审时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双选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6日9:30—17:00。
报名地点:皖南医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007室(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昌西路22号)。
联系电话:13851593002(王老师)、18018053598(张老师)。
报名时携带上述相关材料,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与资格审核。
3、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核后,在报名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
4、岗位核减、取消及降低开考比例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确因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及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于报名结束后及时在报名现场和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
笔试定于2019年12月27日进行,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于考试后及时在笔试地点和高淳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高淳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培训或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相关待遇及要求
参照《关于印发<高淳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区管镇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政办发〔2019〕38号)文件执行。
1、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毕业生自与“高淳区全科医生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合同起,享受事业编制各项待遇,并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给予一次性学费返还补助30000元。
2、取得“两证”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工作满三年后,在高淳购买商品住房的,凭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不超过房屋总价,按1:1:2:2:2比例,分五年落实到位)。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范围内,子女自主择校就学,区教育局负责协调。
3、取得“两证”并具备硕士学位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工作满三年后给予安家费10万元(按1:1:3比例,分三年落实到位)。
4、非本区送培的成熟型全科医生引进到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服务期满三年后给予培训返还补助,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15万元、专科学历8万元(按1:1:3比例,分三年补助到位),不再同时享受一次性学费返还补助。
5、全科医生在骨干人才选拔、特色专科建设、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优先考虑,并作为中层后备干部培养,同等条件下,对全科医生优先提拔使用。
6、全科医生离开基层岗位后,不再继续享受上述相应补贴。全科医生未完成规定服务年限(基层服务满6年)提前离开基层医疗岗位,应全额退还已享受的学费补助、规培补贴、安家费和购房补贴。
招聘咨询
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025-57311235
招聘监督
中共南京市高淳区纪委南京市高淳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25-56801810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下载:00029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