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京市溧水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67位申请人的条件进行综合审查,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同意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67人,其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9人、小学教师资格42人、幼儿园教师资格16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本次证书发放采取现场领取方式。
已被认定教师资格者请于2023年1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凭本人序号、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证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8楼808室(溧水区中山西路12号)。
领证须知:
一、已被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按照规定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归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证书可以代领,代领须提供委托人手写的委托书(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委托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尚处于妊娠期的人员应在孕期结束后完成全部待体检项目,并及时将体检合格证明交到溧水区教育局人事科,经审核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如逾期未交(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认定机构将按规定取消教师资格,并同时注销教师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025-5721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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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溧水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第三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1日
原标题:关于2023年溧水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第三次认定结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jlsedu.cn/?t=article&c=12&id=90886
(责任编辑:小今)